为加快“十三五”任务实施,全面部署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专项既定任务如期完成,为专项总结验收做好准备,水专项管理办公室于2020年11月在北京和杭州分别召开了水专项项目(课题)综合绩效评价交流会。
11月13日在北京召开水专项项目(课题)综合绩效评价交流会
11月20日在浙江杭州召开水专项项目(课题)综合绩效评价交流会
会议邀请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等相关同志和专家介绍了重大专项总结验收的总体考虑,讲解了科技报告制度与撰写规范、项目(课题)档案整理及评议要点。水专项管理办公室重点介绍了“十三五”项目(独立课题)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流程,技术和资金评议内容及相关要求。会议强调,参与水专项组织实施的全体同志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抓住最后的窗口期,坚决完成项目(课题)既定攻关任务,坚决打赢水专项收官攻坚战。会议要求,项目(课题)主要研发人员要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加强成果总结凝练,特别是基础理论和原创性技术、重大关键技术的总结,进一步突出成果的集成性、创新性和显示度;要完善工作方法和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及时解决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制定综合绩效评价倒排工期表,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稳步推进综合绩效评价各阶段工作,为专项总结验收打下良好基础。同时,会议要求全体同志一定要坚持底线思维不动摇,严守廉洁自律、保密以及科研诚信等有关规定,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接受监督,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水专项项目(课题)综合绩效评价交流会分别于2020年11月13日和20日在北京和浙江杭州召开。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水专项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北京、河北、江苏、安徽等8个省(市)水专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同志,“十三五”项目(独立课题)负责人、技术骨干、财务秘书、承担单位财务人员等3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