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发核电〔2019〕54号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各课题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核电重大专项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进一步深化管理改革激发创新活力确保完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既定目标的十项措施》(国科发重〔2018〕315号)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相关管理规定,我们对核电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法及资金管理、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法
2.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3.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科技重大专项综合绩效评价管理细则
4.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科技重大专项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能源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