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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 把现代城市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日期: 2002年03月14日 00:00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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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岚清副总理在纪念邓小平同志"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题词十周年

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在市市长座谈会上的书面讲话(节选)

(2001年9月17日)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纪念邓小平同志"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题词发表十周年。大家在一起总结交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经验,研究如何深化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对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十五"期间迈上新台阶,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在研究这方面的问题时,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的精神,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总揽全局,指导我们的工作。"三个代表"的第一条,就是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对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起着关键的作用。我们一定要从这样的高度去认识这项工作,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

  这次会议很重要,53个大中城市的领导同志都到会了。我除了讲一讲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问题之外,还要就搞好现代城市工作的若干问题,讲几点意见。

  江泽民总书记早在5年前就深刻指出:"本世纪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最重要的创举是兴办科技工业园区。这种产业发展与科技活动的结合,解决了科技与经济脱离的难题,使人类的发现或发明能够畅通地转移到产业领域,实现其经济和社会效益。"

  实践证明,这一论断是完全正确的。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一些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从一诞生就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发展迅速。大量科技成果在高新区实现了产业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达70%以上。高新区吸引和聚集了大批优秀人才。

  目前,国家高新区基本上完成了初创阶段的主要任务,初步建立了适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经营管理体制和市场推进机制,奠定了产业发展基础,比较明显地体现了创新资源的聚集优势。一批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正在成长壮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成长优势的新兴产业正在形成,一批高新技术的企业孵化基地和产业化基地正在迅速崛起。多数高新区已经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为培育所在城市的新兴支柱产业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初步建立了适合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和政府职能,建立了良好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环境,实现了新兴产业超常规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看到高新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一些高新区还停留在依靠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的发展阶段,还没有完全走上主要通过科技创新求发展的轨道;二是风险投资机制、创业孵化体系和公共创新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 三是由于市场观念不强和经营管理人才缺乏,部分企业发展不快,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四是技术转让和科研人员适时退出的机制还不够健全。

  进入新世纪,科技革命蓬勃发展,高技术产业迅速崛起,全球性科技人才竞争和人才竞争空前激烈,我国又即将加入世贸组织,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推动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迈出新步伐。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发展高新区要有新思路,建立新机制。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创新,使高新区的各项制度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一是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逐步转到主要依靠科技创新求发展的路子上来,致力于创造更为完善的吸引高新技术投资创业的环境,特别是软环境。把实行国民待遇和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尽快创造崇尚诚信和公平竞争的环境。二是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机制和风险投资机制,健全公共创新服务体系。这次会议提出的几个有关文件,都是针对如何建立新机制出发的,请大家很好地研究讨论,加以完善,并贯彻落实。三是实施高新区人才多元化战略,不仅要有大量的科研技术人才,而且要有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特长,尽快改变把研究开发、经营管理、开拓市场等职责集于科研人员一身的状况。还要注重吸引年轻人才,不断为高新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四是建立技术转让机制、高技术产业的产权交易机制和资本重组机制,在保护科研人员正当权益的前提下,使他们能够适时退出,继续进行新的研究的探索。五是高新区要建立起精简,统一、高效、便捷的管理体系和市场化的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科技生产力。六是要打破"终身制",对不合格的企业、园区要摘牌甚至淘汰出局。七是高新区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在区域经济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换代,并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已经批准建立高新区的城市,都要把高新区建设纳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为高新区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二,加快形成我国科技创业孵化体系。我国有一些高新区是通过招商引资和房地产运作起步和发展的,区内的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孵化器功能还比较薄弱。必须加快发展一批高水平的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软件园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我赞同"种子、苗圃和大田"关系的提法。高校和科研院所是产生科研成果的地方,即出"种子"的,经过科技园区和企业孵化器的培育,再移植到大田里成长壮大。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新区承担着苗圃和大田的双重功能。当然,高新区的科技企业也应当出科研成果,目前的突出问题是,高新区的苗圃作用发挥得不够。希望高新区所在城市的政府要积极倡导、大力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和产业化能力,推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三,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要采取多种方式。举办高新区只是一种形式,要通过高校的改革、科研机构的改制推动产学研相结合,通过市场竞争和加强法制推动企业的研发工作,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科研人员转让技术或创办科技型的企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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