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 大力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09年04月07日 09:50      
【字号:

国科党委字〔2009〕7号


各直属党委、党支部: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指出要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要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以优良的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前不久国务院召开了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较快平稳增长提供坚实保障。部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提出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为深入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部党组要求和部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和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研究决定,今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在部系统开展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为主题,以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的主要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1、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各单位要组织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吸收处级干部参加,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印发的《向中央政治局通报中央政治局常委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学习部领导在我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通过学习讨论,把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切实抓好《科技部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其《任务分工表》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这一主题,为广大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党课。要组织观看《主要领导干部廉洁奉公警示录》、《来自高墙内的忏悔》、《净化领导干部生活圈》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警示录》等反腐倡廉教育片,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规范从政行为。继续在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读文章、严律己、做公仆”活动。
    3、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开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和《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中办发[2009]12号)文件精神。对照文件精神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管财[2006]426号)、《科技部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登记和处理办法》(国科办厅字[2006]196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查找本单位在财务管理、经费管理特别是会议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切实做到按制度管人、管钱、管事,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积极推动节约型机关和廉政机关建设。
    4、进一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要在总结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重要意义,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认真制订活动方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切实把宣传教育工作抓实抓好。宣传教育月活动结束后,请于7月底前将本单位开展教育活动、廉政党课、查找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制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直属机关纪委和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二OO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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