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中组发[2009]11号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09年07月28日 10:45      
【字号:

国科党委字〔2009〕20号

各直属党委、党支部:
    7月14日,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中组发[2009]11号,见附件1)。深入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是当前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各方面对吴大观同志先进事迹反响强烈,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重要契机,切实抓好中组发[2009]1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专门下发通知,对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要及时将中组发[2009]11号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共产党员。要按照文件要求,从本部门实际出发,抓紧制定学习活动的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迅速掀起学习吴大观同志活动的热潮。
    二、采取有效措施,务必使学习活动取得实效。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座谈交流、撰写学习心得、征文演讲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活动。要组织党员在新华网上开展学习,通过反复参与讨论,接受教育,增强党性。要把开展学习吴大观同志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科学发展的精神动力和实际行动,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
    三、及时总结报送学习活动的有关情况。要注意了解和收集党员干部在学习活动中的反映,及时总结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和成效,有关情况请随时报直属机关党委,并于8月4日、8月21日前,分两次将《开展学习吴大观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直属机关党委,以便于汇总有关情况,按要求上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联 系 人:许志龙
    联系电话:58881702
    附件:1. 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2. 开展学习吴大观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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