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0日,由六部委倡导的钢铁可循环流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一代煤(能源)化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煤炭开发利用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农业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北京签约成立。5个多月过去了,几个联盟试点成效初显。战略联盟何以能得到企业的高度重视,其精髓到底在哪里,就这些问题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副司长李新男接受了记者专访。
记者:十七大刚刚结束,胡总书记作了重要报告,关于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有什么新的精神,科技部如何贯彻?
李新男:“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十六大到全国科技大会期间,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而提出的重要战略举措。这次,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讲到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问题时,不仅再次指出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而且增加了一句要“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科技部和国资委等六个部门正在积极推进的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试点工作就是这一精神的具体实践和探索。开展这项工作的宗旨,就是要从提升我国战略产业和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出发,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效模式,促进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集成创新要素,聚焦产业技术创新链,实现产业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加快技术创新成果的商业化运用,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并能够支撑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航空母舰和联合舰队。
记者:技术创新体系的组成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的社会服务组织等,为何要使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呢?
李新男:对此问题,科技部党组书记李学勇早在今年5月的《求实》上发表文章予以解答。他说,工业化历史进程表明,正是由于一大批企业在市场竞争的驱动下,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活动,使科技进步成为经济发展的内生要素,提高了所在国家经济发展的效率,改善了资源、环境利用方式,改变了这些国家的经济增长方式。正是由于一大批企业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把发明或其他科技成果引入生产过程,增强技术和生产能力,制造出市场需要的商品,形成规模产业,把知识、技术转变为物质财富。同时,也正是由于企业的发展和自身财富的积累,才能够形成新的研发投入,促进知识的更新和技术的突破,又将知识和技术转变为更大的物质财富,从而实现经济与科技发展的良性循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直接联系市场,最了解市场和消费者需求,最能发现与把握技术创新的方向。因此,企业自身具有技术创新的内在需求和属性。如果没有企业的运用,任何科技成果都难以成为现实生产力。
记者:建立技术创新体系为何要产学研结合?
李新男:确立企业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指,企业在技术创新全过程中要发挥主导作用。要以企业为中心,组合各种技术创新要素,聚焦到社会财富的创造过程。
现代历史表明,新产业的兴起、新兴国家的强盛,都依赖于一批企业在技术创新上的突破和商业化的运用。但这些企业成功的背后都可以看到学和研的作用。从近年我国企业获得的国家技术进步奖励情况来看,这些项目的成功都离不开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帮扶。实践证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除了依靠自身的技术学习与积累之外,一条重要途径就是加强产学研合作。一方面,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迫切需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广大科技界的积极参与、支持和服务;另一方面,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方面的创新与突破,是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和人才储备。
从国内现实看,总体上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还比较薄弱,与发达国家企业的差距还比较大。据统计,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大多数企业发展仍处于依靠资源消耗进行外延式扩张状态。因此,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更要借助外力。需要吸收大学、科研机构和社会其他技术创新要素。
记者:事实上,产学研各方会有不同价值取向,要实现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关键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
李新男:不一定要求大家统一价值取向,但要找到合作的利益共同点。从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看,“信用”和“利益”是两个最为关键的问题。
经常听到企业家抱怨院所和高校,科研队伍脚踩几只船,和企业合作的项目自己悄悄注册专利;院所和高校抱怨企业,合作项目投入说话不算话。这说明合作各方缺乏必要的信任。多方合作的技术创新活动,环环相扣,相互依存,需要产学研各方相互紧密配合,一旦某一方不执行合作方案或中途退出,就很容易给其他方造成重大损,甚至使预定的技术创新活动毁之一旦。尤其是重大产业技术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周期长,更需要持续稳定的合作信用,才能坚定各方合作信心和投入决心。我认为,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采用市场经济常用的合同契约方式,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的信用和约束机制。
有了信用保障,还要处理好利益关系问题。共同的利益追求是产学研结合的动力与基点。所以,产学研结合要持续、要达到预期的技术创新目标,必须把知识产权作为解决利益分配机制问题的中心环节,围绕知识产权创造、拥有、应用和保护等各个环节,用具有法律约束的方式明确各方的责、权、利,保障产学研合作各方的利益。实践中不乏因知识产权纠纷而使技术创新活动夭折,或由合作朋友变成对簿公堂的冤家的案例。
记者: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有什么新的思路?
李新男:这是一个有待探索的过程,现在看准的一项措施,就是创新产学研结合模式,从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做起。这次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政府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促进产学研结合的一次尝试,也是一次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我国以往的产学研结合实践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但远不能适应新时期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的要求。如:缺乏合作的信用与利益保障机制;形式化倾向严重,往往以争取政府项目为目的,分了钱,各奔前程;战略层面合作少,点对点的短期项目合作居多,难以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所需的长期持续的合作关系;产学研之间也缺乏信息沟通平台,信息不对称妨碍合作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探索。
政府应该从自身的职能定位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运用新的工作思路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致有三个特点:一是立足企业生存发展的共同需求。要构建的联盟是要有明确创新产出的利益共同体,试金石是看企业肯不肯拿出真金白银投入。二是着眼国家重点产业技术创新的战略方向和区域支柱经济。政府不能替代企业技术创新的选项,但要引导企业的技术创新方向与国家战略利益相结合,与区域支柱经济发展需求相结合,这是政府支持联盟的合理定位。三是引导产学研各方运用市场经济规则建立持续稳固,并有法律约束和保护的合作关系。这次构建联盟采用市场经济常用的合同契约方式,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的信用和约束机制,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记者:现在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联盟”,能否描绘一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基本内涵?
李新男:中国字“盟”是这样构成的:上面是朋友下面是器皿。歃血为盟,朋友关系要通过祭祀这种很正式的仪式来完成契约认可,才能称其为盟。我们六部门推进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聚焦在产业技术、有法律约束的合作关系,其基本内涵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从要素组成上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应具备以下要素:一是有明确的技术开发方向和技术产出目标,符合国家战略目标或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的需求;二是签订联盟契约,对参加联盟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产学研各方主体进行法律约束;三是盟员单位要有共同投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从组织形态上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以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为基础,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以影响产业或企业长远发展的共性技术创新需求和重要标准等为纽带,通过各种技术创新要素的优化组合,建立的一种长期、稳定、制度化的产学研利益共同体。
———从运行机制上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一种契约关系,联盟本身一般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是现有法律完全可以规范其行为;通过契约明晰盟员单位的责权利关系,确立投入、决策、风险承担、利益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机制,保障联盟正常运作。
———从主要任务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要完成以下任务:一是实施技术合作,联手突破和发展核心技术,组织并实现盟员单位间的创新资源有效分工、合理衔接;二是形成盟员单位公共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技术创新资源利用效率,实行知识产权分享,形成产业技术标准;三是实施技术转移,加速创新成果的大规模商业化运用,直接推动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四是联合培养人才,推动人员交流互动,增强产业的持续创新能力。
记者: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政府扮演什么角色,目前进展如何?
李新男: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过程,既要基于市场经济规则,也要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搞“拉郎配”,不追求表面上的联合。在此过程中,政府通过制定政策,营造环境,搭建平台,给予引导性支持;集聚和整合技术创新要素,把活跃的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技资源、人才资源有机结合起来,搭建产学研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互动合作的平台。
目前在国家层面启动了钢铁可循环流程、新一代煤(能源)化工、农业装备和煤炭开发利用等四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四个技术创新联盟直接针对资源、环境、节能、减排、降耗和新农村建设等国民经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四个联盟集中了26家龙头企业、18所一流大学和9家骨干科研机构。如钢铁可循环流程联盟中的六大钢铁集团占全国钢产量的40%,农业装备技术联盟集中了全行业44%的产值,煤化工技术联盟和煤炭开发利用技术联盟涉及企业的资产规模超过5400亿元。四个联盟技术创新活动将直接关联9000多亿GDP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增长质量的提高。四个联盟签订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明确规定了组织模式、运新机制、任务分工、经费管理、知识产权归属、风险分担等。自6月10日成立以来,协议内容逐步落实,首批合作项目都已启动,联盟内部的资源共享平台也已起步筹建,企业合作投入已实现2个多亿。
许多地方也在积极推动区域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如广东、浙江、四川、甘肃、河北等地,一批紧紧围绕区域支柱产业,集聚省内外创新要素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正在兴起。
记者:应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引导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形成和发展?
李新男: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调动各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潜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需要解放思想、大胆创造,也需要科学求实、长期坚持、协同努力。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政策工具,营造有利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良好政策环境,结合《科技规划纲要》配套政策与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研究制定引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的其他政策和措施。二是深化国家科技计划资源配置改革,结合《科技规划纲要》重大专项以及“十一五”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的实施,对联盟的研发活动予以优先支持;结合国家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对联盟建设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予以支持。三是疏通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联盟的金融支持,等等。这些措施的重要意义在于表明国家的政策导向。
(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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