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办政字〔20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自主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2005年12月23日,科技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在北京联合召开会议,共同启动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会上,科技部李学勇副部长代表三部门作了题为《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讲话。现将李学勇副部长的讲话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参阅。
附件:李学勇副部长在“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启动会议上的讲话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
——在“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启动会议上的讲话
科技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李学勇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同志们:
当前,全党全国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十一五”的各项工作。在这一新的形势下,今天,科技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在这里联合召开“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启动会议,部署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这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自主创新有关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意义重大。会上,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将作重要讲话,一些地方的同志将就推动自主创新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在此,我就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讲几点意见。
一、加强技术创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必然要求
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总体要求、战略目标和重大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对于我们深刻认识科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综合分析国际环境和国内形势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提出“科学技术发展,要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这是中央对未来五年乃至今后较长时间我国科技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出的根本性战略部署,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明确的政策导向。
我们必须深入领会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明确“自主创新”的具体内涵,从根本上指导我们的科技工作:一是加强原始创新,努力获得更多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二是要加强集成创新,使各种相关技术有机地融合起来,形成有竞争力的产品或产业;三是要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促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坚持自主创新,并不是排斥技术引进,但引进技术绝不等于引进技术创新能力。当前,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日益凸显,单纯依靠技术引进已经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我们应当立足自主创新,在充分利用全球资源的基础上,依靠自身创造性的努力来逐步解决我们所面临的核心技术缺乏的问题。
2.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举措
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要坚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要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增强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温家宝总理强调,要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突破口,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陈至立国务委员也指出,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要任务。因此,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已经成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战略部署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技术创新能力是一个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增强产业竞争力的关键环节。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间产业分工和转移越来越依赖于本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高低。目前全世界90%以上的发明专利都掌握在少数几个发达国家手里,跨国公司凭借技术优势,牢牢占据了产业链的高端,形成了对世界市场特别是高技术产品市场的高度垄断,从中获取大量超额利润。而我国由于自主创新能力较弱,许多企业的核心技术和装备基本上依赖进口,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装备制造业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在一些产业领域正在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对外技术依赖。在我国,2.8万多家大中型企业拥有研发机构的只占25%。企业创新投入严重不足,据最新的调查显示,企业研究开发经费仅占销售收入的0.56%。在我国发明专利申请中,外国企业申请量占50%以上。在一些高技术领域,关键技术的专利申请基本上被国外企业垄断:计算机类国外专利申请占70%、生物技术类占87%、信息类占92%、半导体类占90%。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就是要采取有力措施,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使科技创新真正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循环之中,提高产业竞争力,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
二、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基本宗旨和主要目标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对加强技术创新特别是企业技术进步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出台了一批加强技术创新的政策,各有关部门也纷纷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技术创新,使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涌现出了华为、海尔、海信、奇瑞等一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重视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采取了很多有力的措施予以引导和支持。国资委非常重视加强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的研究开发工作,把科技创新能力作为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财政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给予支持,同时在科技计划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全国总工会鼓励广大职工为加强技术创新建功立业,引导职工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科技部通过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国家高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创新体系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试点、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成果转化基地和产业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各地在推进技术创新中积极探索,勇于开拓,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江苏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已安排专项拨款13亿元,对企业技术创新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山东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等有关文件,激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浙江省推进“六个一批”工程的组织实施,着重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深圳市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的,把企业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形成了“四个90%以上”:即90%以上的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的职务发明专利出自企业。
在新的形势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技术创新,科技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三个部门,针对当前制约我国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薄弱环节,决定联合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
1.基本宗旨和主要目标
“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基本宗旨是: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
“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主要目标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引导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二是引导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三是引导增强战略产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能力。通过引导工程的实施,切实加强技术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2.基本原则和总体部署
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政府引导和运用市场机制相结合,优化资源配置,集成各方优势,创新工作机制,营造有利环境。
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总体部署是:针对各类企业的特点和发展要求,重点给予支持。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要重点支持其开展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二次创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对大型骨干企业,要支持其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增强研究开发实力;对于广大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要着重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使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壮大,实现新的发展;对已实施企业化转制的科研院所,要加强持续创新能力建设,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在行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骨干作用。
三、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点内容
1.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
创新型企业代表的是一种崭新的企业运行和发展模式,要求企业在技术创新的同时,加强战略、制度和组织创新,其外在的显著特征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不是要简单地对企业进行资格认定、挂牌子,而是针对我国大多数企业创新机制不畅、创新能力薄弱、创新活动不多的突出问题,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创新的体制和机制,增强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和能力,引导企业走创新型发展的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要坚持“大力推进、联合协同、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即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施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推进试点;加强各方面的联合,形成合力,加强措施协调,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从条件相对成熟的企业开始,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提高试点水平,加强对试点企业的跟踪指导,实行动态调整;区分不同的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试点办法,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
各地方和行业要结合自身的特点,研究提出试点工作的内容,先做起来,注意积累经验,逐步扩展内涵。试点工作要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着重帮助企业解决一些自身想解决又难以解决、对其长远发展又关系重大的问题,如引导和帮助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培养创新人才队伍,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完善创新环境建设等。各地方和行业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2.支持若干重点领域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战略联盟
产学研联盟把研究开发与市场需求有机结合,有利于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学研合作机制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对于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多年来,科技部在支持和引导产学研战略联盟方面,如高清晰度电视、第三代移动通信、软件等领域进行了一些探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面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一步我们要选择一些重点领域,以研究开发共性关键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为纽带,加快引导形成一批产学研战略联盟。产学研战略联盟要突出企业的主导地位,以行业龙头企业和大中型骨干企业为核心,联合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共同组建形成。国家要通过科技计划、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重大专项等,对产学研战略联盟给予优先支持。
3.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和支持战略产业的原始创新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
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十一五”期间,要改革科技计划支持方式,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研究开发任务,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和地方的科技计划。国家主体科技计划要建立通畅的渠道,更多地反映企业自主创新的需求,特别是要建立有效机制,广泛了解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科技需求,更多地吸纳这些企业参与。在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的领域,建立企业牵头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的机制。同时,要完善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和立项办法,提高评审专家中企业同行专家的比例。
4.加强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和产业化基地建设
企业研究开发机构是其技术创新活动的主要平台,也是技术创新成果的主要源头。“十一五”期间,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规模,依托企业化转制院所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建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使其在行业科技进步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重点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活动和科研计划。企业研究开发机构要努力成为开展原始性创新的孵化基地,成为推动集成、配套的工程化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环节,成为高技术产业化和培育新增长点的助推器,成为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主要载体,成为吸引一流工程技术人才的集结地。
“十五”期间,科技部通过863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科技计划,建设了一批产业化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对促进高新技术转化和产业化起到了积极的效果。“十一五”期间,要在巩固现有基地的基础上,加大相关科技计划的引导和支持力度,新发展一批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地,进一步发挥国家高新区在集聚企业主体、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
5.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是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源泉,是培育大型企业的摇篮。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作用,创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机构和创业风险投资服务机构等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引导其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促进农村或农业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要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充实技术力量。继续深化和推广“科技特派员”试点,推广农业“专家大院”模式,鼓励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创新创业,为广大农民和中小企业服务。
6.加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鼓励广大职工为加强技术创新建功立业
要引导职工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广泛开展职工技术交流和技术协作,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攻关,参与技术市场建设,促进职工科技成果和技术发明加速转化。引导职工增强节约意识,发动职工改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推广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
四、主要保障措施
1.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关键是要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强有力政策措施。目前,在我国现行政策体系中,加强自主创新尚未成为有关政策的重点,激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政策还较薄弱,经济政策和科技政策存在不协调的现象,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体系尚未形成。要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为重点,制定有力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技术引进政策以及知识产权等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激发和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2.增加引导性经费投入
要努力优化存量经费,扩大增量经费,为加强技术创新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特别是加大政策性经费的支持力度,加强政策研究、创新型企业试点、研发机构与工程中心建设、产学研结合引导以及工程整体推动等方面的工作。
3.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高水平的科技人才和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是技术创新以及企业发展的生命力所在,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决定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要大力提倡科技人才到企业就业或自行创业,鼓励企业探索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吸引科学家和工程师到企业创新创业,不断壮大技术创新队伍。广泛开展职工技术交流和技术协作,组织能工巧匠进行技术攻关,促进职工科技成果及时转化;要进一步加强职工培训及素质建设。
4.完善技术创新的机制
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考核激励,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要把技术创新能力作为国有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坚持应用开发类科研院所企业化转制的方向,深化企业化转制科研院所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加强科技奖励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和引导。要把企业技术创新中的集成创新、组织创新纳入到国家科技进步奖重大工程项目的奖励范围。
五、关于实施的有关要求
这次会议后,科技部将与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一起,根据各部门、各地方的意见,抓紧完善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方案,研究制定落实各项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创新型企业试点、引导和支持若干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等。方案制定后,将尽快下发实施。下面,我就做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实施工作,提几点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纳入规划。科技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对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十分重视,做了深入研究。科技部已经将其纳入到“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中,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推动。各地方和各有关行业科技管理部门要把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把有关工作纳入“十一五”规划,组织优势力量,扎实做好实施工作。
2.大力协同,形成合力。“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的工作,要加强部门、行业之间的联合与协作。“技术创新引导工程”虽然由三部门联合推出,但仅仅依靠这三个部门是不够的,需要得到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包括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科技界、产业界等共同推进,形成大联合的格局。长期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各行业协会以及科技部在推进技术创新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希望与各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强协作和联合,优势互补,形成不同部门“心往一处想、力向一处使、资源向一处集成”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实施。
3.整合资源、增加投入。“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要特点是加强对已有工作的整合与提升,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有大的突破。希望地方政府在整合本地相关资源的同时,要在“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引导下,加强各项工作的集成,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经费投入,围绕“三个引导”,从各个环节、角度形成系统性力量,发挥资源整合的作用和效应,从而形成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更大推动力。
4.创新机制,勇于探索。“技术创新引导工程”针对新形势、新要求,在继承和集成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新任务、新举措、新方向。如何落实好这些新的任务,没有现成经验可以照搬,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勇于探索,大胆创新。要通过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加以完善。试点工作由地方率先来做,要尽快制定试点方案,抓紧付诸实施。要解放思想,结合各地实际创造出好的经验。
5.求真务实,取得实效。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不是喊口号,也不是做表面文章,而是有很多实的内容。各地要扎实推进,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通过务实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地推动实施,务求取得实际的效果,真正为企业创新能力的增强、为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服好务。
同志们,加强技术创新,是各部门、各地方、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界共同的使命和任务,在技术创新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是我们共同的成绩。我们愿与各部门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地推进“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实施,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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