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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出台《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
日期: 2004年09月03日 12:06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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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日,科技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目的是向全社会发布“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的出台先后经历了调查研究、文件起草两个阶段。2001年下半年,科技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的大背景下,面对科技体制深化改革的新形势,结合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实际需要,开展了关于科技信用的前期研究。2002年以来,在初步研究成果基础上,科技部经过研究,决定加强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并首先开始起草“决定”,作为整个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文件,为制度建设搭起框架。这次发布的“决定”是科技部两年多来对科技信用持续地给予关注的成果。

  “决定”以科技部发文形式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作为指导性文件,“决定”在总体上、方向上对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引入信用管理机制进行指导,说明科技信用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地位作用、管理对象、管理依据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并对科技信用信息的界定、评价、记录、整理及使用等进行了初步规范。如前所述,“决定”定位于科技信用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决定”发布后,科技部将继续加强这方面工作,陆续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形成制度体系。这些文件包括技术规范(如:信用信息的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等)、针对科技信用管理对象的若干可操作的管理办法(如:鉴于评审专家的重要性,首先制订针对评审专家的科技信用管理办法)、科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规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建设规范等一系列文件。

  此次发布的“决定”是科技部贯彻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之一。主要的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针对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指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把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提到如此的高度来认识,体现了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的指导原则,也表明对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深化。科技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建立起科技信用管理制度,是科技界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内在要求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此次发布的“决定”就是要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创新机制,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约束,并加强监督,使道德约束和制度约束结合起来,使两者有机地统一在预防腐败体系中。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社会上存在的大量失信行为和现象不可避免地在科技界也有所表现,这些问题的表现与社会信用既有共性,也表现出了一定的特殊性,具体地表现在科技计划立项、评价、执行等几个环节。如有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夸大技术经济指标、人为编造数据;参与国家科技计划评审、咨询等评价活动的一些专家不能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对一些存在利益或学术观点冲突的项目做不到公正评价;一些中介机构甚至借评价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泄露被评对象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等。通过科技信用制度建设,努力断绝此类失信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工作和反腐败工作。

  加强科技信用管理、形成科技信用制度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适应时代要求的新举措。近年来,科技部在改善科技计划管理过程中,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先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引入了科技评估机制、科技项目招投标机制、课题制管理机制以及科技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监督机制等,力求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来保证我国科技创新的持续发展。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引入“信用管理”机制,是科技计划管理的一个体制创新,也是监督机制上一个创新。逐步建立起科技信用制度,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可以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水平,提高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为最终简化科技计划管理和降低管理总成本提供基础。

  目前,科技信用管理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在下阶段工作中,科技部将继续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加快推动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展。

  一方面要加强道德建设,提高科技信用意识。通过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在科技界树立“以诚待人、遵纪守法”的风尚。加强科技信用宣传,提高科技信用意识,使参与科技活动的所有人员都在思想上重视起来。要注重运用典型案例的影响作用和引导作用,用那些诚实守信案例中体现的崇高道德力量感染和教育科技人员,用那些失信案例中暴露的严重后果提醒和警示科技人员,从而促进科技人员信用意识的迅速提高。

  另一方面抓紧制订相关配套文件,尽快形成比较完整的科技信用管理制度体系。要做好科技信用管理工作,除了依靠道德教育和诚信文化教育以外,还必须依靠规范的制度建设。科技信用制度建设的核心机制和社会信用一样也应当是以提高失信成本为基本出发点。只有保证诚实守信者的合法权益,让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承担相应的责任、付出高昂的失信代价,才能改善目前的信用状况。

  “决定”发布后,科技部将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决定”贯彻落实到科技管理工作中。为保证“决定”的贯彻落实,科技部近期将借助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将面向科技管理系统,有针对性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和诚信文化教育活动,为科技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科学技术部文件 国科发计字[2004]225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的通知

《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精神,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水平,推进我国科技信用体系建设,现就在国家科技计划中推进信用管理作出如下决定:
  一、推进信用管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
  1.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信用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科技信用作为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或机构的职业信用,是对个人或机构在从事科技活动时遵守正式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遵守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能力和表现的一种评价。
  2.组织实施国家科技计划是我国科技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我国政府推动科技进步的重要手段。在国家科技计划中推进信用管理(以下简称“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
  3.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的目的是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水平,提高政府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相关主体的信用意识与信用水平,从机制上约束和规范国家科技计划相关主体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贯穿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全过程,要在科技计划管理的立项、预算、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中建立信用管理机制。
  二、 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的基本原则
  4.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以事实为基本依据,做到客观记录和公正评价。
  5.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应充分尊重科技活动自身规律,有利于形成科技界自我约束与自我调节的机制,保护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信用管理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的对象、依据
  6.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的对象是参与和执行国家科技计划的相关主体,包括国家科技计划的执行者、评价者和管理者。执行者主要是指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主持人等,评价者主要是指评审专家和评估机构,管理者主要是指接受委托履行管理职能的机构及其管理人员。
  7.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与评价的依据包括项目合同、计划任务书与委托协议书、项目预算书等正式承诺、国家科技计划相关管理制度与政策法规以及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等。
  四、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信用信息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建成国家科技计划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
  8.科技信用管理的基础是科技信用信息,科技信用信息包括管理对象的基本信息、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三方面。基本信息包括国家科技计划相关主体的身份信息和参与科技活动的信息,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是指相关主体在从事科技计划活动中的不当行为以及所受到的处理情况,良好行为记录信息是指相关主体在从事科技计划活动中得到的奖励。
  9.国家科技计划相关主体信用信息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是当前信用管理的具有关键意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加强研究、尽快建立起信用信息的评价指标体系并确定评价方法。
  10.要结合电子政务工程,逐步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信用数据库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应抓紧研究制定国家科技计划信用数据库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的统一规范,并按统一规范建立各科技计划的信用数据库。各科技计划的信用数据库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要在此基础上逐步建成国家科技计划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并分阶段、分权限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为信用管理提供物质和技术支撑。
  五、要重视国家科技计划信用信息的收集、记录与使用,把科技信用作为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11.国家科技计划各相关管理部门要重视科技信用信息的收集工作。要对国家科技计划执行者、评价者及管理者在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活动中的信用状况进行客观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
  12.国家科技计划各相关管理部门是信用信息的主要用户。信用管理应与项目管理、经费管理、相关主体行为规范管理、科技绩效管理等方面有机结合。在国家科技计划的立项、预算、验收等各关键环节中,应对相关机构和个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或评价,并使之成为管理与决策的一个重要依据。
  13.对于信用良好者,应采用适当措施给予鼓励;对于信用不良者,要加强监督管理,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对于情节严重的失信行为,经核实后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布,以示警戒。
  六、加强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
  14.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要积极推进、分步骤实施,要以提高失信成本为基本出发点稳步推进科技信用制度的规范化建设。
  15.在现阶段,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同时鼓励专业机构参与。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各行业和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科技工作实际情况建立行业和地方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中介机构可接受委托承担与科技信用管理相关的技术性与事务性工作,提供科技信用服务。
  16.要坚持依法行政,同时要加强道德建设和科技信用宣传,通过宣传、培训等各种诚信文化教育活动,促进国家科技计划相关各方信用意识与信用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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