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进一步鼓励资源类境外投资
日期:
2006年05月31日 10:44
来源:科技部
据介绍,《补充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将境外企业注册或合同签约时间扩展到了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对重点扶持项目之外的其他资源类项目,企业可以提出申请。财政部、商务部将根据对重点项目的资助情况统筹考虑。
据了解,此前财政部、商务部已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04年资源类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项目前期费用扶持有关问题的通知》。《补充通知》是对《通知》的进一步完善。
(资料来源:证券日报 家路美 2006-4-11)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