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科技部关于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的精神,把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具体落实到基层,为湖南省实施的“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战略提供技术支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省“抓大科技,建创新体系,促‘三化’进程”的总体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经过几年努力,稳步推进县市科技工作,实现科技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根据科技部加强地方科技工作,要以“三个提高”(提高科技进步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提高科技工作和科技管理部门在党委、政府中的地位、提高各级党委对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为目标的整体工作思路,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县市科技工作的“三个提高、四个加强”,即:科技管理水平、科技工作地位、区域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部门自身建设、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明显加强。
二、工作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各县市科技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和不同区域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
长株潭地区(8县4市11区):以提高科技进步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为主要内容,重点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和知识型服务业,大力提高县市科技的发展水平。
湘西地区(27县3市7区):以加强县市科技基础条件和科技信息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重点支持发展有资源特色的优势产业,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显示度,促进党委和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湘中南地区(37县9市17区):以提高科技服务水平和增强县市科技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重点支持有市场竞争力的先进技术和产业的发展,逐步提高科技产业在经济增长中的比重,使科技工作的地位不断得到提升和加强。
(二)省市联合,上下互动
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既是上级科技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责,更是当地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上面推动和下面协同紧密结合,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有效整合省市县的科技资源,逐步形成全省上下联动、市县协调发展的局面。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突出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和科技条件建设计划作为加强县市科技工作主体科技计划的地位,选取一些具有示范意义的县市进行重点指导,通过扶持不同的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增强对区域科技产业化的引导作用,实现全省不同区域县市科技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有限目标,稳步推进
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推进县市科技工作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按照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有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考核,落实“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
1、在全省推广湘潭市、长沙市、株洲市等市州“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成功经验,将“科技三项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高新技术产业增速”等科技进步指标直接纳入市(州)和县市班子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市(州)和县市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依据。
2、建立市州县科技进步指标监测体系。制定市州县(区)科技进步监测指标体系,联合统计部门省考核市、市考核县,并将考核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制定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层层推进,促进科技管理工作的创新务实。
(二)突出重点,提高县市科技部门的自身实力和服务能力
1、实施服务“三农”的“科技信息‘户’联网”工程(详见附件2)。整合现有网络设施和资源,以启动科技管理网络建设为切入点,通过省市县网络联通和县乡农户电话联络,借助科技信息平台、服务体系、管理体系和人才平台,集中解决区域内所需人才、技术、市场信息等与科技相关的疑点、难点问题,使科技真正走入千家万户,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同时也提升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强各级特别是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科技服务的能力。省科技信息研究所作为“科技信息‘户’联网”工程的技术支撑单位,全过程参与工程的实施,具体负责指导试点县工作方案的制定,为试点县提供技术支持。
2、实施县市科技部门条件建设工程。针对我省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基础条件区域差别明显的情况和我省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的总体部署,明确支持重点,确定分类支持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集中解决西部和其它贫困地区办公条件(平均每局300平米)和科技专用车,引导和支持其他地区科技信息网络建设、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等科技基础条件建设。
3、实施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工程。重点指导和扶持具有特色的科技园区、产业基地,使之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亮点和增长点,力争3-5年,在每个县市区建立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科技产业基地、示范基地。
4、加强农村技术市场建设,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县科技局的组织领导作用,以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按照“六自”方针,即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建立新型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体系,并以此作为“科技信息‘户’联网”工程的支撑平台。
5、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素养。制定好科普规划,争取逐年增加科普投入,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支持各地开展各具特色的科普活动。将“科技信息‘户’联网”工程与科普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并以科技活动周为契机,探索科普工作良性稳定的工作机制。
(三)培训人员,提高县市科技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1、科技主管部门定期对县市科技管理人员进行科技知识培训,提高其组织和申报项目的能力和科技工作管理水平。
2、创新培训方式,讲求培训实效。与高等院校或大型企业联合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请领域专家和企业家就科技发展趋势和区域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等进行专题讲解,并颁发培训证书。
3、分期、分批组织科技管理人员到省内、外进行现场观摩和交流。
(四)加强外部环境建设,推动县市科技工作顺利开展
1、加大科技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逐步建立科技工作的党政专题研究、人大专项督查、政协专门视察的工作制度,使科技工作真正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2、研究制定并出台《湖南省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主要从县市科技工作的任务定位、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加以明确,为县市科技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外部环境。通过激励性的政策和措施,解决科技事业要发展,科技人员要致富的问题,鼓励科技管理部门在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区域经济中壮大自身经济实力,使第一生产力有第一的位置,为县市科技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3、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对县市的支持力度。通过对县市项目进行适度倾斜,扩大县市参与实施省级科技计划,同时适当简化申报程序。
4、加大对基层科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对基层科技工作的先进经验、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以及对基层科技干部默默奉献、淡薄名利和开拓创新精神的宣传,营造全社会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民科技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基层科技工作的了解程度和支持力度。
(五)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推动基层科技工作全面发展
1、建立省厅领导及相关处室与市(州)县科技局的联系制度,确立分片指导县市科技工作的工作机制。
2、推行政务公开,实行科技项目的信息化管理。逐步实行预算和拨款方式的改革,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基层科技工作人员服好务。完善科技信息平台功能,加强科技信息资源建设与共享,提高科技信息服务水平,通过开展网上信息交流和科技论坛,促进上下联络和沟通。
3、开展试点示范,促进平衡发展。根据县市科技工作中存在的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状,选择10-14个不同类型的有代表性的县市,通过试点工作,在强化职能、健全体系、加强基础条件和人才培养等不同方面提高水平、积累经验,以充分发挥基层科技工作先导、示范和带动作用。
4、积极推荐有条件的县市列入科技部的基层科技工作试点县,探索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带动全省县市科技工作的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抓领导,促落实
利用科技部开展“县市科技工作年”活动的契机,着重宣传县市科技工作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发展区域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我省具体情况,健全和完善考核办法,将科技重视程度、科技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列入县市党政领导的考核指标,以抓领导来落实县(市)科技工作,把党政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落到实处。
(二)抓市州,促县市
市州科技部门是省、县科技部门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积极引导支持市州科技部门建立健全县市科技工作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体系,发挥市州科技部门抓县市科技工作的能动性。
(三)抓示范,促全局
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支持一批县市,组织实施县市科技部门条件建设、科技信息“户”联网、区域特色产业等方面的试点工作。通过典型示范,经验引路,实现以点带面。
(四)抓投入,促保障
设立基层科技工作专项经费,并以此带动各级政府相应的配套资金和社会资金的投入。从2005年起,省科技三项费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主要用于县市的科研开发、人员培训、条件改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也要从市本级科技三项费中切块1/7左右,相应设立县市科技专项。
(五)抓培训,促管理
采用集中培训和相互交流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县市政府主管领导、科技局长和科技管理干部、技术创新顶尖人才开展培训,提高县(市)科技管理干部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素质。
(六)抓政策,促发展
进一步完善和修订科技法规。在调查研究充分讨论基础上,下发《湖南省加强县(市、区)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县市科技工作的全面发展。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县市科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厅领导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计划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与落实。
(二)建立基层科技工作激励机制。对关心、支持科技工作的党政一把手,对工作开展得好的市、县科技局领导,对一线有突出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和宣传。
六、年度工作计划
2004年 宣传启动阶段。主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组织调研,摸清情况。二是加强领导,出台政策。三是试点示范,积累经验。四是计划支持,全面推进。
2005年 组织实施阶段。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重点抓好10个左右县市的示范试点工作。二是继续抓好科技人员的培训和交流及外部环境建设工作。三是将计划方案中的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付诸实施。
2006年 检查巩固阶段。重点组织各县市进行相互交流和观摩,通过对3年来县市科技工作的检查和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进行宣传和表彰,巩固县市科技工作成果,为今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级科技主管理部门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促进县市科技工作稳步发展。
(资料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