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联合行动,共同防治科研诚信不端行为,构建良好科研风气,8月2日,宁波市科技局组织召开全市科研诚信警示教育大会,各在甬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市直有关单位,区(县、市)、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百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西工大宁波研究院、宁波市第二医院等全市科研单位代表就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作交流发言。宁波大学林常规研究员代表全市科研人员宣读《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倡议书》。宁波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监督评估处有关负责人解读了科研诚信相关政策。浙江省科技评估和成果转化中心有关负责人以《科研诚信建设永远在路上——案例与举措》为题作专题报告,详细讲解新时代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要求。
会议指出,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不仅是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的基石,更是维护国家科技安全和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保障。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近期,宁波市科技局将对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深入开展科研诚信建设系列活动,以进一步提升宁波科技系统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建设的政策水平和实务能力,搭建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更好地推动宁波市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工作高质量开展。各有关单位必须深刻认识加强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视问题,强化落实,牢固树立全市上下“一盘棋”思想,齐抓共管、齐心协力推进宁波科研诚信建设,优化科技创新生态。
会议强调,作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各科研单位要严肃规范科研行为,强化落实“四个反对”和“三个严禁”,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者,实行“一票否决”,引导科研人员弘扬科学家精神,坚守科研诚信底线,绝不触碰科研“红线”。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科研诚信管理责任,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履行好第一道守门人的重要职责。宁波市科技工作者要坚持立德为先、诚信为本,在科学研究中独立思辨、理性质疑、认真求证、实事求是,甘坐“冷板凳”、勇闯“无人区”。各学科带头人要切实担起诚信至上的榜样职责,发扬诚信至上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做到对科研诚信不端行为“零容忍”,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会议要求,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须常备不懈。各有关单位要以此次科研诚信建设系列活动为契机,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自律与监督并重,强化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将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要求融入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举一反三推进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宁波市科技局将聚焦“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联合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进一步做好全市科研诚信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切实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贯通、产学研一体化联动、研用奖一体化管理,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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