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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工程简报第17期 总第128期
日期: 2013年10月28日 10:59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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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 科技部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召开2013年度创新型企业信息填报培训会
 · 山西省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广东省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

 · 河北省将设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门槛

 · 北京市科委举办“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政策专题培训会

 · 国外动态  欧盟科研成果50%实现免费公开获取


科技部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召开

2013年度创新型企业信息填报培训会

  2013年8月27日至29日,科技部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会同平台中心组织召开了2013年度创新型企业信息填报培训会,对本年度企业信息采集指标和要求进行了培训辅导,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部门、中央企业、转制院所的12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结合科技部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办专门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地方科技部门与会代表对创新办业务工作和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动创新型企业建设,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现已培育676家创新型(试点)企业。为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跟踪服务,推动国家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创新办启动了“企业技术创新信息服务大平台建设”工作,企业信息采集和需求征集是大平台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创新办将把大平台建设和运行服务情况作为检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的重要内容。

山西省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有力促进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加快创新体系建设。近日,山西省出台了《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晋发[2013]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分为7个部分,全面阐述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指标、主要任务、具体举措等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2.2%,大中型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高到1.5%,行业领军企业逐步实现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与国际同类先进企业相当,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左右,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37人年,全省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

  《实施意见》提出关于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三方面内容:一是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鼓励和引导研发投入以企业为主、研发机构主要设在企业、发明专利分布在企业的具体措施。二是针对“512”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部署创新链。围绕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等领域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三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水平的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要实施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项目,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开放合作、创新驱动,绿色低碳、生态宜居的原则,建设山西科技创新城。关于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完善公益类院所改革,深化转制类院所改革,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业技术研究院;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建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建立统一的数据库,依法向社会开放;改革科技项目管理机制,项目立项要探索网络和视频评审办法,研究成果的基本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规定了科学技术奖励主要面向企业。

  从制度上保障科技人员发挥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是科技创新的根本。《实施意见》提出从三方面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一是允许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科技人员创办、领办或合办科技型企业,3年内保留其原有的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二是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可以计入专业工作经历,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优先予以考虑。三是允许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在职创业,其收入归个人所有。

  关于保障促进科技创新的长效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强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是关键。一是规定“十二五”末,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所占比例应当达到全国地方平均水平;设区的市、县(市区)财政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在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所占比例应当达到国家科技进步考核指标要求。二是加强经费监督管理。规定各级财政投入的科技经费任何部门都不准挪用、不许截留,确保专款专用。三是积极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在全省落实过程中主要存在研究开发经费认定有异议的情况。为此,规定科技部门与税务部门配合,对存疑研发经费进行科学界定。

  最后,关于加强领导和强化考核,《实施意见》提出成立山西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相关厅局为成员单位,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开展对各地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目标责任制考核。

广东省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广东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金融强省建设,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广东省科技厅会同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粤科金融集团、广东金融学院等单位成立《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专项工作起草小组。在专家咨询专题调研及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市意见基础上,历时半年,起草形成了《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并于2013年7月15日通过广东省政府常务会审定,现已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共分六部分二十六条,该文件明确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目标要求,分别从创业投资、科技信贷、资本市场以及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等四个方面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强调种子基金、孵化基金、创投基金和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对种子企业、初创期企业的支持。引导发展科技信贷,从贷款模式、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新型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以及科技保险担保业务等方面强化信贷支持力度。努力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科技型企业融资,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机制体制。强调为科技和金融结合服务体系的各个方面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基础条件,并提出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各项保障措施,强调科技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财政投入、管理体制和评估监测。

  下一步,广东省科技厅将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加快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科技金融发展模式。

河北省将设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门槛

  为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河北省将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多层次、多模式、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探索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与金融部门合作构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共担贷款风险的机制,降低其贷款门槛。此外,还将对科技小巨人择优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除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偿还性资助、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外,河北省还将进一步增加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目前河北省创投引导基金规模已达到3亿元,下一步将鼓励设区市与省联合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子基金。对于每支子基金,省引导基金注入5000万元,设区市投入不少于1亿元。

  河北省还将鼓励商业银行在科技产业密集地区设立专门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支行,开发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目前全省已发展126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今后将进一步鼓励民营资本在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集群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北京市科委举办“促进产业技术

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政策专题培训会

  近日,由北京市科委高新处、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共同举办的“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专题培训会举行。北京市联盟及其成员单位代表300余人参会。

  本次会议旨在以专题形式,为联盟及其成员单位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方面提供政策指导。会上,法规处全面讲解了北京市科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工作思路、主要做法和政策突破,以及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统筹资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对接等政策;高新处就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政策,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特点、操作流程等方面做了详细解读;技术市场办就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必要性、重要概念解读及目前遇到的具体问题等进行了详细讲解。会后,参会企业与讲师们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通过专题政策培训,一方面对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进行宣贯,另一方面能够与政策使用者面对面,了解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今后,北京市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联盟和企业有关政策需求的调研,增强政策培训的灵活性和时效性,指导联盟、企业学好政策、用好政策。

国外动态

欧盟科研成果50%实现免费公开获取

  2013年8月21日,欧委会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欧盟国家50%的研究成果实现了免费公开获取。研究显示,2011年欧盟国家发表的研究论文中,一半以上可免费公开获取,研究成果的公开获取率(Open Access Availability)达到历史新高。此外,2004年-2011年间,欧盟发表的论文,有40%能够以在线阅读的方式免费获得。

  提高科研论文等研究成果的公开获取率,有助于提高科研效率和促进公共部门和私有企业的创新。欧委会研究与创新委员奎恩(QUINN)女士对此给予积极评价,认为此举有利于推动欧洲的研发创新,促进知识经济的发展。

  该研究调查了欧洲区国家以及巴西、加拿大、日本和美国等主要国家和地区的22个学科领域研究论文的自由获取情况。结果表明,在大多数欧盟国家及大多数科技领域,50%以上的论文可免费获取。在生物医学、生物技术、数学、统计等基础科技领域,自由获取率更高。公开获取率较差的领域分别是社会科学、人类学、应用科学以及工程技术。

  欧盟积极致力于研究成果的公开发表和自由获得。2012年欧委会发布政策文件(Europe 10657),将科技成果的公开获取视为促进知识传播和提高欧盟创新的核心手段之一。在新一轮研究与创新计划“地平线2020”中,欧盟规定,所有由欧盟财政资金支持的研究与创新项目所产生的研究成果必须公开发表,并且要能被大众所“公开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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