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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工程简报第22期 总第133期
日期: 2014年01月02日 15:08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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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  科技部发布2013年度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试点联盟和重点培育联盟名单

  ·  科技部创新办、平台中心组织专家研讨企业技术创新信息服务大平台建设工作

  ·  云南省发布《云南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资金补助暂行办法》

  ·  山东省科技厅扎实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多举措增加研发经费投入

  ·  国外动态  新加坡政府推出研究、创新与创业计划

               新加坡政府制定政策吸引旅居海外科学家回国


科技部发布2013年度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

试点联盟和重点培育联盟名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8号),日前,根据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地方和部门等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评估,科技部确定并发布节能减排标准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55家第三批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试点联盟名单和日用及建筑陶瓷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41家重点培育联盟名单。
  科技部要求,各国家试点联盟要围绕国家战略目标和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探索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长效合作机制,加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扩散,带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完善产业链和创新链,大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各重点培育联盟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明确技术创新方向和目标任务,继续加强联盟组织和机制建设,推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和创新资源共享,不断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等要加强对联盟的联系和支持,进一步完善联盟发展环境,帮助其完善组织机制,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发展水平,促进联盟健康发展。
  同时,科技部将完善政策措施,对联盟加强跟踪指导和服务,加大科技计划、平台基地等对联盟的支持力度。对国家试点联盟建立定期评估考核和淘汰机制,联盟试点期满后按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组织评估考核,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科技部创新办、平台中心组织专家

研讨企业技术创新信息服务大平台建设工作

  近日,科技部创新办、平台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企业技术创新信息服务大平台建设工作研讨会,邀请来自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地方科技部门等方面的20多位专家,对本年度平台征集的企业创新需求进行梳理分析,对平台的功能设计提出咨询意见。

  与会专家们认为,采集企业技术需求数据,对科技部门组织国家科技资源开放服务、有效扩大政府公共科技服务供给具有非常重要意义,要抓紧对技术需求、条件服务需求、政策需求等分类梳理,深入挖掘和分析,以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做好企业服务、创新服务需要构建国家、地方(行业)、专业服务机构三层服务体系,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团队进行服务对接工作;企业技术创新信息服务大平台既要提供免费、有价值的信息,也要提供专业、权威的创新服务;企业技术创新信息服务平台要起到制定服务规则、服务标准职责,发挥桥梁作用,带动中介和有特色的科技服务机构共同做好企业创新服务工作。

  下一步,创新办、平台中心将认真研究吸收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信息服务大平台功能,建立科技资源与企业需求信息对接的有效机制,探索平台持续运行机制,推动国家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服务。

  

云南省发布《云南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资金补助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云发〔2013〕8号),鼓励云南省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研发机构在集聚创新要素、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增强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引领行业技术进步中的作用,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云南省制定并发布《云南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资金补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云南省企业设立企业研究院(所)、收购国外(境外)研发机构、在国外(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研发机构建设资金补助,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科技经费。

  其中,对云南省企业设立符合条件的企业研究院(所),按其前3年对企业研究院(所)实际投入研发经费总和的10%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用于支持企业研究院(所)的研究开发平台建设,补助金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对云南省企业收购符合条件的国外(境外)研发机构,按收购合同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用于企业对所收购国外(境外)研发机构的研究开发平台建设投入,补助金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对云南省企业在国外(境外)设立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按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用于企业对所设立国外(境外)研发机构的研究开发平台建设投入,补助金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山东省科技厅扎实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今年以来,山东省科技厅大力推进在区域创新和产业改革发展中具有支撑引领作用的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加快黄河三角洲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为园区农业企业融资近5亿元,吸纳社会资本20多亿元投入核心区重大项目。强化了智慧稻草人等先进技术的应用示范,建成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创业等6大平台。二是积极推动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新增驻院团队8个,其中海外人才领军或加盟的团队5个,在大容量存储器芯片等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并实现产业化。三是大力推动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新建4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数达到34家,居全国首位。新增国家级孵化器4家,总数达到39家,居全国第二位,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79家。在孵化企业近5000家,在孵企业从业人数近10万人,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65亿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多举措增加研发经费投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科技局等部门经过扎实调研,提出提高研发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的整改意见及建议,得到兵团批准。

  整改意见及建议主要包括:兵团从今年起将对各师的研发经费支出进行考核,代替现有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考核,并列入师团争先进位考核指标;从今年起兵团本级财政科技拨款统一按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递增,各师财政科技拨款不低于兵团本级增速,并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列入兵团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争取到2015年兵团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0%以上;规定兵团、师财政投向企业的,企业研发配套资金不低于1∶2;设立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资金,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师(市)开展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争取加大科技援疆资金支持力度,将研发经费统计纳入常规统计工作。

国外动态

新加坡政府推出研究、创新与创业计划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近日宣布,未来五年,政府拨款3.3亿实施研究、创新与创业计划,继续把新加坡打造成一个知识经济体。其中,1.3亿将用于发展网络安全研发项目,以加强网络的可靠性、安全性、恢复能力及实用性。另外2亿将投入医疗诊断、语音和语言、薄膜和添加层制造这四个创新群,将创造更多高薪工作并吸引更多外来投资。

  理事会认为,“科研的最终目的是实实在在的效益。但科研本质上是无止境及不确定的,我们应该做好承担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准备。我们必须在保障效益保证及让科学家灵活进行基础、冒险及追风捕影式的研究之间,取得一个平衡。”

  

新加坡政府制定政策吸引旅居海外科学家回国

  近期,新加坡国立研究基金会实施“新加坡科学家回国计划”,本地大学或研究所招聘新加坡籍科学家,让他们担任部门主管或培养他们成为未来的主管。鉴于新加坡在过去十年相关科技领域发展迅速,科研环境日渐成熟,政府决定提供研究经费给旅居海外的杰出新加坡科学家,协助他们回国从事科研工作,推动科研水平的提升。

  新加坡副总理、基金会主席张志贤说,十多年前,有意进行科研工作的新加坡人可能觉得本地的科研生态环境不理想,但目前已建立起一个蓬勃的科研环境。现在政府希望能与在外国从事研究十多年,并已成立自己研究室的科学家联系,吸引他们回国。基金会只接受大学或研究所的提名,不会进行公开招募。

  科学家可选择先当客座研究员两年,在适应环境后再正式就职。在这期间,他们可多次往返新加坡和其他国家,但每年在新加坡逗留的时间必须不少于八个星期。基金会将承担科学家80%的旅费、在新加坡的住宿费和薪金,最多支付12万元,其余20%的费用则由大学或研究所支付。科学家也可选择担任全职工作,他们可享有雇主提供的优厚薪金配套,还能获得政府拨出的研究经费长达五年。

  这个计划的最大特点是研究人员不用花太多时间申请经费,能更专注于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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