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国科技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306-32-2006-577 | 发文机构: | 科学技术部 |
成文日期: | 2006年10月11日 | 发布日期: | 2006年10月11日 |
发文字号: | 国科发计字〔2006〕412号 |
国科发计字〔2006〕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有关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在全国科技大会的精神鼓舞下,2006年科技统计工作紧紧围绕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全国科技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推动科技统计工作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科技统计工作评比规则》和各地报送的参评材料,经认真审核评比,2006年度科技统计工作成绩较为突出的前十名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为:天津市科委、江西省科技厅、上海市科委、重庆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福建省科技厅、辽宁省科技厅、北京市科委、湖南省科技厅、吉林省科技厅;计划单列市和有关副省级城市前两名依次为:武汉市科技局、成都市科技局。特对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各级科技统计管理部门和统计工作人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不断总结经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再接再厉,进一步开创科技统计事业的新局面。
科学技术部
二OO六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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