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对“2003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债券”发行、组织和偿付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306-33-2006-579 | 发文机构: | 科学技术部 |
成文日期: | 2006年10月13日 | 发布日期: | 2006年10月13日 |
发文字号: | 国科发财字〔2006〕416号 |
国科发财字〔2006〕416号
各有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03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债券”已于今年7月顺利完成偿付工作。本期债券偿付工作的顺利完成,在为国家高新区的“二次创业”募集了低成本资金的同时,也在资本市场上打造了国家高新区的信用品牌,创造了科技投融资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根据各有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和单位的推荐,科技部决定对在“2003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债券”发行、组织和偿付工作中表现突出,并做出重要贡献的牟福江等31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名单见附件),并颁发证书。
附件:“2003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债券”发行、组织和偿付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科学技术部
二OO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2003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债券”
发行、组织和偿付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一、天津高新区
1、牟福江
2、林 荣
二、保定高新区
3、刘鹤祥
4、王保安
三、沈阳高新区
5、胡玉明
6、翟云清
四、大连高新区
7、王涣琦
8、王书颖
五、鞍山高新区
9、周 禹
10、纪中伟
六、苏州高新区
11、钮跃明
12、陆小军
13、孔 丽
七、青岛高新区
14、韦志芳
15、陈铭传
16、高 鹏
八、洛阳高新区
17、张大勇
18、朱苏华
19、张 燕
九、武汉高新区
20、郭胜伟
21、钟复平
22、范晓玲
十、中山高新区
23、戴小兵
24、阮玉泉
十一、成都高新区
25、全少英
十二、重庆高新区
26、秦淑斌
27、吴必忠
28、唐振芳
十三、国家开发银行
29、纪剑明
30、韩霜月
十四、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31、何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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