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对“2003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债券”发行、组织和偿付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知
索 引 号: 306-33-2006-579 发文机构: 科学技术部
成文日期: 2006年10月13日 发布日期: 2006年10月13日
发文字号: 国科发财字〔2006〕416号
关于对“2003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债券”发行、组织和偿付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知

国科发财字〔2006〕416号

各有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03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债券”已于今年7月顺利完成偿付工作。本期债券偿付工作的顺利完成,在为国家高新区的“二次创业”募集了低成本资金的同时,也在资本市场上打造了国家高新区的信用品牌,创造了科技投融资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根据各有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和单位的推荐,科技部决定对在“2003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债券”发行、组织和偿付工作中表现突出,并做出重要贡献的牟福江等31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名单见附件),并颁发证书。

附件:“2003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债券”发行、组织和偿付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科学技术部
                                         二OO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2003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债券”

发行、组织和偿付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一、天津高新区

1、牟福江

2、林  荣

二、保定高新区

3、刘鹤祥

4、王保安

三、沈阳高新区

5、胡玉明

6、翟云清

四、大连高新区

7、王涣琦

8、王书颖

五、鞍山高新区

9、周  禹

10、纪中伟

六、苏州高新区

11、钮跃明

12、陆小军

13、孔  丽

七、青岛高新区

14、韦志芳

15、陈铭传

16、高  鹏

八、洛阳高新区

17、张大勇

18、朱苏华

19、张  燕

九、武汉高新区

20、郭胜伟

21、钟复平

22、范晓玲

十、中山高新区

23、戴小兵

24、阮玉泉

十一、成都高新区

25、全少英

十二、重庆高新区

26、秦淑斌

27、吴必忠

28、唐振芳

十三、国家开发银行

29、纪剑明

30、韩霜月

十四、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31、何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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