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基字〔2007〕1号
中国科学院:
你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申报的“大亚湾反应堆中微子实验”项目已通过我部组织的项目可行性论证。经研究决定,批准“大亚湾反应堆中微子实验”项目立项。
请你们按照973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报我部审批,并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科学技术部 二OO七年一月四日